村支书贪污公款被群众举报 法庭智斗检察官亮铁证

来源:检察日报 | 2017-08-08 11:58:15

48岁的夏某曾经是吉林省集安市头道镇梨树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他在任期间,虚构事实,让他人冒名领危房改造补助,给条件不符的人建房以及违规为村民办理低保。不久前,夏某因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该案件的侦破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利益,成功地化解了因侵害群众利益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村民上访

提供案件线索

集安市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的检察官王本清说,这是一起检察院自侦案件,起因是2015年末,集安市头道镇梨树村多位村民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实名举报夏某有经济问题。

集安市检察院党组从上访村民的举动上,察觉到事态严重性,有细心的检察官还发现早在2015年7月,网络上就有该村村民实名举报夏某的帖子。经过分析与研判,村民反映的问题绝非空穴来风。为此检察长曲昌文当即决定该院职务犯罪检察部主动介入初查,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他们首先对情绪激动的村民做好法治宣传,然后一边进行政策引导,一边进行初查。对夏某进行初查的任务,落到了检察官王本清等人的肩上。

王本清回忆说,夏某所在的梨树村地处大山深处,交通十分不便,是集安市最偏远的自然村之一,查办该案时正处于冬季,大雪封山,通往该村的盘山道结满薄冰,极难通行,办案人员的车辆几次出现打滑,险些跌入山谷。

因梨树村距离有饭店的地方较远,中午吃饭成了大问题。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办案人员第一天只能忍饥挨饿。为了节省时间,第二天起他们就自带食物充饥。

深入细察

突破案件缺口

经初步走访调查,检察官发现夏某2007年5月至2013年4月期间任村党支部书记,2013年4月至2015年2月期间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该村村民们对夏某的意见很大。夏某曾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于2015年5月被当地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但许多村民害怕作证时被他人发现,日后遭到夏某报复,不敢说真话,一度让案件陷入停滞状态。面对诸多危险和困难,王本清等人选择迎难而上。为打开局面,侦查人员及时改变策略,赶早晚到村民家里或将村民约到村外进行交谈,千方百计地进行调查取证。办案人员发现夏某贪污一案涉及到的几个关键村民,都是在几个村民毫不知情的前提下,名字被他人冒用,向上申报危房改造补贴款。

最终检察官从冒名建房的村民齐某夫妇、非农户高某那里发现和固定了夏某利用符合条件的村民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建房的违法犯罪事实,这为案件的突破打开了缺口。

揭开真相

村支书贪污公款

村民齐某的妻子向检方证实说,2013年她家翻建了新房,夏某说只要在他家参地干活,盖房子的事就不用他们管了。夏某负责雇大工、瓦匠,工程全包,他家什么都没管。当时夏某给他们家盖房子申请了两份补助,以他们家名义申请3万元,又以刘某名义申请3万元,都是夏某办的。夏某当时让她家盖两个门的房,让外界错认为是两户。

有村民证实说,2013年,他们村齐某翻建的房子是夏某给建的,夏某说只要齐某上他家地里干活,一天120元,盖房子的事就由夏某包了,什么事都不用齐某管。村民的证实与齐某妻子说的情况高度吻合。

建房的非梨树村村民张某说,他是非农户,夏某找他协商,让他以舅舅杨某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申报1.8万元补助资金,他个人出资10多万元,盖了三间住房加一个车库。

办案人员先后与50多名村民以及与该案有关的集安市及头道镇两级政府的相关主管人员进行走访核实,基础性调查结束时,夏某贪污的证据已经被检察官牢牢掌握在手中。夏某贪污国家危房改造资金的真相开始逐渐浮出水面。

法庭智斗

检察官亮出铁证

夏某最初到案时,在接受检方调查时狡辩说,自己是在为村民做好事。冒名申领的危房改造补贴钱,他又没揣自己腰包里,不能算是贪污。面对检方搜集到的各种铁的证据,夏某的任何狡辩都显得苍白无力。

该案开庭后,在庄严肃穆的法庭上,集安市检察院指控夏某2010年在协助政府从事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共计贪污国家财物7.5万余元。检方搜集的大量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形成了夏某完整的贪污证据链条。

“夏某到案后,否认自己有贪污行为,声称自己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目的是为了村民办好事,企图混淆视听,掩盖事实,逃避法律制裁。”王本清说。

真的假不了,假的永远真不了。2016年11月,这位被村民送上被告人席的夏某在零口供的情况下,被通化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孙峰松 韩行阳 何壮